勞務派遣機構將勞動者派遣至用工單位,勞動合同存在于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之間,跟勞務派遣機構產生的勞動關系,勞務派遣員工跟用工單位存在的是勞務關系,勞務派遣員工的社保,包括 工傷保險費都是由勞務派遣單位代繳的。
根據《勞務派遣暫行規定》第十條,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,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,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。
被派遣勞動者在申請進行職業病診斷、鑒定時,用工單位應當負責處理職業病診斷、鑒定事宜,并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、鑒定所需的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危害接觸史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 測結果等資料,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提供被派遣勞動者職業病診斷、鑒定所需的其他材料。
據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九十二條的規定,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,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。
勞務派遣服務中,員工工傷由誰負責?
文章來源:廊坊誠宇人才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:2020-12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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